当您因工伤后期无法胜任原来的岗位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您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步骤,通过鉴定可以确定您的工伤伤残等级,为后续的处理提供明确的依据。请务必在工伤发生后及时进行这项鉴定。
接下来,如果经认定为工伤,并且您确实无法从事原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您协商,尝试变更工作岗位。这是一个双方共同探讨新工作安排的过程,目的是找到适合您身体状况的岗位。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需求,与用人单位共同寻找最佳解决方案。
然而,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有权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本人,或者选择额外支付您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必须支付您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除了经济补偿外,用人单位还需支付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按照当地规定执行,您可以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具体标准。
总之,面对工伤后无法胜任原岗位的情况,您应当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您也有权依法获得经济补偿和其他相关待遇。在此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