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应当主动提供离职证明。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二. 离职证明的重要性
三. 实践中的操作
我建议:如果前公司未主动提供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主动向公司人事部门索要。如公司拒绝出具,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