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终止是不是就是权利义务终止-应小军律师|法行宝
2025-07-15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终止并不等同于权利义务的全部终止。

劳动关系终止,确实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某种程度上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都随之完全消失。

具体来说,劳动关系终止后,某些特定的内容,如劳动报酬的支付、经济补偿的给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转移等,仍然需要存续一定时间,直到双方完全履行完毕相关义务。例如,即使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报酬,以及可能的经济补偿金。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转移手续,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因此,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双方仍需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