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可以给非在编员工,但具体是否给予需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禁止将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给非在编员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通常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等因素来确定的,如果非在编员工在工作中也做出了相应的贡献,并且符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条件,那么理论上他们是有资格获得这部分工资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是否给予非在编员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还需考虑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学校作为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和标准。同时,劳动合同也是确定员工权益的重要依据。如果学校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只发放给在编员工,那么非在编员工就无法获得这部分工资。
因此,在具体情况下,我们需要查看学校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确定非在编员工是否有资格获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如果学校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对此有明确规定,我们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合理的判断。
总之,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否可以给非在编员工,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给出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