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自己开可以吗-黄海律师|法行宝
2025-07-15 劳动纠纷

离职证明不可以自己开,需要由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是一段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也是工作经历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应该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日期、离职日期、所在部门、担任职务及其他竞业协议需交代的事项,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方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无论员工是主动辞职还是被辞退,用人单位都应当提供离职证明。

如果原公司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对于员工来说非常重要,它可以证明员工已经与上一家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还可以凭此转移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

因此,请务必在离职时向用人单位索取离职证明,并妥善保管。如果遗失或未取得,可能会对新工作的入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