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保护动物肉制品是违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经营保护动物肉制品涉及的法律条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是违法行为。这里的“出售”明确包括了经营行为,因此经营保护动物肉制品属于此条款规制的范畴。
二. 对法律条款的解读
- 该法律条款不仅禁止了非法猎捕、杀害保护动物的行为,也明确禁止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经营保护动物肉制品,无论是作为食品销售还是其他形式的经营,都构成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破坏,且违反了国家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
三. 法律后果
- 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经营者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经营保护动物肉制品是违法的,且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我建议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此类违法活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