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公安部门移交检察院后,律师今日未阅卷是靠谱的,因为法律规定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才可以阅卷。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律师阅卷的时机
- 阅卷的开始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这意味着,在案件移交检察院并正式开始审查起诉之前,律师是没有阅卷权利的。
- 阅卷的准备工作:即使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律师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准备阅卷工作,包括与检察院沟通、安排阅卷时间等。因此,昨天案件刚移交,今天律师还未阅卷,在时间上是可以理解的。
二. 律师在侦查期间的角色与权限
- 律师的角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 侦查期间的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但并未赋予其阅卷的权利。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公安部门移交检察院后,律师并非立即就能阅卷,而是需要等到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开始审查起诉之日起才可以。因此,昨天案件移交,今天律师还未阅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靠谱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