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扣款没有告知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 用人单位有告知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这表明,用人单位在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后,有义务按月将缴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
二. 未告知的法律后果
-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告知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即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的告知义务。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并未直接规定未告知的具体法律后果,但此行为显然不符合法律法规对于透明度和职工权益保护的要求。
-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职工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其法定义务,并可能因此获得相应的法律救济。
三. 实际案例理解
- 例如,某公司每月从员工工资中代扣社会保险费,但从未向员工提供过缴费明细。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行为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告知义务的规定,员工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提供缴费明细,或者向相关部门投诉。
我建议,如果你遭遇了自动扣款没有告知的情况,应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提供缴费明细并履行告知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或无法提供,你可以考虑向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