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的专项附加扣除父母已去世还可以扣除吗-王少卿律师|法行宝
2025-03-10 婚姻家庭

赡养已去世的父母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政策依据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 赡养对象的界定

  • 该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父母已经去世,那么就不再符合被赡养人的定义,因此不能享受赡养父母的专项附加扣除。

三. 实际情况应用

  • 例如,如果纳税人的父母在某一纳税年度内去世,那么从去世的次月起,纳税人就不能再享受赡养父母的专项附加扣除。因为此时父母已经不再是符合条件的被赡养人。

综上所述,赡养已去世的父母是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这是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被赡养人的定义来得出的结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