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临时工上班途中被撞死是否属于工亡-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5-07-13 劳动纠纷

退休人员临时工上班途中被撞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认定为工亡。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退休人员作为临时工的情况,若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实际的劳动关系,那么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伤害,同样可以适用这一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具体来说,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劳动关系存在:尽管是退休人员,但只要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即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继续从事劳动,就有资格进行工伤认定。
  2. 上班途中:事故必须发生在上下班途中,这是工伤认定的时间条件。
  3. 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必须是非主要责任方,即事故不是由于其自身的过错或主要过错导致的。

例如,在某案例中,一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且被交警认定在此次事故中不承担责任。最终,人社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其为因工死亡。

因此,对于退休人员临时工上班途中被撞死的情况,若满足上述条件,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亡的。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