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关于年假天数的规定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同时,对于新入职员工,其当年度年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具体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若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工作,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会影响年假的享受,比如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也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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