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年假天数-徐金春律师|法行宝
2026-07-12 劳动纠纷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假天数的具体安排如下:

  1. 基础年假天数: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 年假天数的计算依据:

    • 这里的“累计工作年限”是指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也就是说,无论职工是在同一家公司连续工作,还是在多家公司间断工作,只要累计的工作年限达到相应标准,就可以享受对应的年假天数。
  3. 不享受当年年假的情形:

    •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4. 年假的安排与补偿:

    •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举例说明:

  • 假设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8年,那么他每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为5天;
  • 如果小张在另一家公司工作了15年,那么他每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为10天;
  • 如果小张累计工作了25年,那么他每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为15天。

特别提醒:

  • 职工在享受年假期间,其工资待遇应保持不变,单位不得因职工休年假而降低其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
  • 如果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工休年假或者未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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