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让员以个人名义虚开发票是犯法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虚开发票”的定义。虚开发票指的是未能如实开具发票,具体表现为纳税单位或个人出于逃避税务负担的目的,或者通过伪造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及金额等手段来进行虚构交易事项。这是一种常见的舞弊行为,严重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并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对于单位犯罪,还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在公司运营中,如果公司领导要求员工以个人名义虚开发票,这不仅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公司的声誉和信誉。员工应该明确拒绝此类违法要求,并向公司高层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如果公司强制要求员工执行此类违法操作,员工有权向税务机关或公安机关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税收秩序。
因此,公司领导让员以个人名义虚开发票是违法的,员工应该坚决拒绝并寻求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公司也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确保所有交易和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