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授权征收的行政机关行为不服应该对谁申请复议-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7-10 行政纠纷

对被授权征收的行政机关行为不服,应向谁申请复议,取决于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主体。具体分析如下:

  1.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在此情况下,申请人有权选择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1.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应当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例如,如果对某县级人民政府的征收行为不服,则应向该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通常是地级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 申请期限:通常,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 申请材料: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以及身份证明等文件。请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准确。
  • 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请耐心等待复议结果,并积极配合复议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综上所述,对被授权征收的行政机关行为不服时,应根据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主体不同,向对应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