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找工作收取的处理关系费不退是违法的。下面我来详细解释这个问题: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承诺找工作并收取所谓的“处理关系费”本身就可能涉及违法。这种费用往往与不正当手段、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相关联。如果收取了这种费用,但未能如约提供服务,或者服务未达到承诺的效果,且拒绝退款,那么这种行为就更可能构成违法。
具体来说,这种行为可能触犯以下法律条款:
欺诈:如果承诺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欺诈。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有权要求退款,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诺者的法律责任。
不当得利:即使承诺者没有明确的欺诈意图,但如果他们收取了费用却未能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者服务价值远低于所收取的费用,那么他们就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在这种情况下,承诺者也有义务退还多收或不应收的费用。
此外,从道德和职业操守的角度来看,承诺找工作并收取处理关系费也是不可取的。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因此,如果你遇到了这种情况,建议尽快与承诺者协商退款事宜。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和支持。
总之,承诺找工作收取的处理关系费不退是违法的,受害者有权要求退款,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