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钱孩子去存,写老人的名字是可以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存款名义的确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的原则。这意味着,存款人可以自愿选择以自己的名义还是以其他人的名义进行存款。
- 在本案例中,如果老人希望以自己的名义存钱,那么孩子作为代理人或帮忙者,可以代为办理存款手续,但存款的名义应当是老人,而非孩子。
二. 存款归属的明确
- 存款的名义直接决定了存款的归属。如果以老人的名义存钱,那么这笔存款在法律上就属于老人所有,孩子无权擅自支取或处分。
- 相反,如果以孩子的名义存钱,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这是老人对孩子的赠与,否则这笔存款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孩子的财产。
三. 实际操作建议
- 在实际操作中,孩子应当尊重老人的意愿,按照老人的要求办理存款手续。
- 如果老人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前往银行办理,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孩子代为办理。但存款的名义和归属应当明确为老人。
综上所述,老人的钱孩子去存时,应当写老人的名字,以确保存款的归属和老人的财产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