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不得已离职算主动离职吗-张明珠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劳动纠纷

因拖欠工资而离职不算主动离职,而是被迫离职。

从法律层面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是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这种因为被拖欠工资而提出离职的情况里,是用人单位先出现了过错,劳动者离职并非出于主动意愿。

具体来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离职,能获得两方面权益:

  1. 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全部拖欠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 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和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如果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要是工作不满六个月,用人单位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因此,在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依法维护。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