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确认的职权和无法确认问题-何平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劳动纠纷

关于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确认的职权和无法确认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一、劳动关系确认的职权

结论: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

法律解释:

  1.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包括工伤保险工作。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行审查。

  2. 最高法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年7月20日,〔2009〕行他字第12号)中明确指出,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劳动关系的职权。

  3. 实际案例:在多个实际案例中,如(2022)沪03行终20号、(2022)鲁06行终号等,法院均确认了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劳动关系的职权。

二、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情况及处理

结论:若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无法直接确认劳动关系,应依据相关证据和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并可能涉及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

法律解释:

  1. 证据审查: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会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证据不足或存在争议,劳动行政部门会进一步调查核实。

  2. 劳动仲裁:若用人单位与职工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依法进行裁决,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3. 诉讼程序: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职工或用人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材料,对劳动关系进行司法确认。

法律建议:

  •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职工应尽可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 若劳动关系存在争议,职工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用人单位也应积极配合劳动行政部门的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协助确认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确认劳动关系的职权。若无法直接确认劳动关系,应依据相关证据和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并可能涉及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职工和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以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