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上游达不到犯罪的程度,并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
一、洗钱罪的构成要件
洗钱罪主要是指为了掩饰、隐瞒特定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进行的财产转换或转移行为。这些特定的上游犯罪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只要行为人明知财产是上述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而实施掩饰、隐瞒的行为,就构成了洗钱罪。
二、洗钱罪与上游犯罪的关系
洗钱罪与上游犯罪的关系是独立的,洗钱罪的成立并不完全依赖于上游犯罪的完成状态或程度。即使上游犯罪尚未达到既遂状态,或者虽然达到既遂状态但尚不构成犯罪(如因数额较小等原因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只要行为人开始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且明知是上述特定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就可以构成洗钱罪。
三、洗钱罪的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洗钱罪的处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单位犯罪的,还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四、实例说明
综上所述,洗钱罪的成立并不要求上游犯罪达到既遂状态或构成犯罪。只要行为人明知是特定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并实施了掩饰、隐瞒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洗钱罪。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