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享受过探亲假的职工,在其退休前60天通常不能再享受探亲假。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探亲假的享受条件
-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第二条,探亲假主要是为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因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而设立的。这一规定明确了探亲假的基本享受条件,并未提及退休前60天可以额外享受探亲假的情况。
二. 探亲假与退休的关系
- 探亲假是基于职工在职期间的工作状态和与家属的居住情况来确定的,与退休前的时间段无直接关联。因此,即使职工在退休前60天已经享受过探亲假,也不能因此再次享受探亲假。
- 退休是职工职业生涯的结束,退休后职工将不再符合探亲假享受条件中的“固定职工”身份,因此也就无法再享受探亲假。
三. 总结
- 综上所述,已享受过探亲假的职工,在其退休前60天通常不能再享受探亲假。探亲假的享受条件与职工的在职状态和与家属的居住情况有关,与退休前的时间段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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