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起诉儿子腾出房改房,儿子主张借名买房,法院一般不会认可该主张。具体分析如下:
一. 房改房的特殊性质
- 房改房是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其价格往往包含了职工的工作岗位、工龄等因素,具有人身属性。
- 因此,房改房的权属不能简单地从出资来源、合同签订人等方面来判断。
二. 法院对借名买房主张的认定
-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出资、登记、居住使用以及房改房政策等多方面因素。
- 即使儿子主张自己出资购买了房改房,但如果无法证明购房款完全由其支付,且购房时利用了母亲的工龄、工作岗位等优惠政策,法院通常不会认可借名买房的主张。
- 例如,在上述提到的案件中,大女儿虽然出资购买了母亲单位的房改房,但法院认为房改房的价格包含了母亲的工作岗位和工龄,因此驳回了大女儿要求确认房产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
三. 我的观点
- 我建议,在面对母亲起诉儿子腾出房改房的情况时,儿子如果主张借名买房,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出资证明、购房合同、房改房政策文件等。
- 然而,由于房改房的特殊性质,即使儿子提供了上述证据,法院也可能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后,不认可借名买房的主张。
综上所述,母亲起诉儿子腾出房改房,儿子主张借名买房,法院一般不会认可该主张。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