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满足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受到严格限制,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并应确保劳动合同期满时自动续延至退休。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特殊保护
解除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和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即使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有所下降或用人单位面临经济困难,也不能以此为由解除与这类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续延:当此类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相应的保护情形消失时终止。这确保了劳动者在享受特殊保护期间不会因合同到期而失业,为劳动者提供了稳定的就业保障。
二. 经济补偿与医疗期保护
三.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与救济途径
综上所述,劳动法对于满足15年工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提供了全面的特殊保护,涵盖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经济补偿、医疗期等多个方面。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