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如果家人都放弃继承,那么外债通常无法要回来。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家人作为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他们就没有义务去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外债。
二. 外债的偿还情况
- 在家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遗产将用于清偿其生前所欠的债务,但仅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遗产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超出的部分将无法得到偿还。
- 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那么被继承人的遗产将由国家或者集体继承,用于清偿其生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同样,这也仅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
三. 实际案例理解
- 例如,某人去世前欠下了一笔外债,其家人作为继承人全部选择放弃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无法向家人追讨这笔债务,因为家人已经放弃了继承权,也就没有义务去清偿这笔债务。债权人只能通过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来尽可能地挽回损失。
综上所述,如果人死后家人都放弃继承,那么外债通常无法从家人那里要回来。债权人只能通过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来尝试挽回部分或全部损失。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