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人死立遗嘱外债能要回来不还吗”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操作层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说,债务人死亡后,其债务并不因此而自动消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那么这些遗产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债务。具体来说,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他们就需要用这些遗产来偿还债务,直到债务全部清偿或者遗产耗尽。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他们就不需要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能无法从债务人那里获得全部债务的清偿。
另外,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是因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无论其中一方是否已经死亡。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需要首先确认债务人是否有遗产以及继承人的继承情况。这通常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进行,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遗产范围和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法院判决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但继承人拒绝履行,债权人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人死立遗嘱后,外债是否能要回来并不仅仅取决于遗嘱本身,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债务人的遗产情况、继承人的继承态度以及债务的性质(如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等多个因素。因此,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地说人死后外债就能要回来或者不能要回来。
最后,我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为详细和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