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案例是不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的案件-刘江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刑事辩护

以下几种刑事案件通常不能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1. 被告人已死亡的案件:因为刑事诉讼程序终止,无法再进行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等。例如,如果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死亡,那么其民事赔偿责任就无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主张。
  2. 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犯罪的案件:如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存在民事赔偿责任,因此不能附带民事诉讼。这类情况下,由于行为人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也无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自诉案件中,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了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但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决定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那么这样的案件也不能附带民事诉讼。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刑事诉讼程序并没有正式启动,所以也就无法附带民事诉讼。
  4. 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通常需要在刑事案件审结后,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
  5.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但受损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这类案件一般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普通公民不能针对此类情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6. 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并履行,或自诉人主动放弃告诉且法院已判决的案件:如果双方已经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或者自诉人主动放弃了告诉并且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那么就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我建议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应仔细分析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以确定是否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