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就该车辆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款优先受偿后,剩余价款归抵押人吗,如果抵-雷渭明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经济纠纷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若超过债权数额,超出部分应归抵押人所有。这一结论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得出的。

法律依据与分析: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分析说明:

    1. 超额部分的归属: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后,如果所得价款超过了债权数额,那么超出部分应当归还给抵押人。这是因为抵押人只是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而非直接将其转让给债权人。因此,超出债权数额的部分,抵押人有权收回。
    2. 实例说明:例如,如果借款人以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车辆作为抵押,向债权人借款8万元。后来因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依法将车辆拍卖,获得了9万元。那么,在扣除8万元的债权后,剩余的1万元应当归还给抵押人。

总结:

综上所述,抵押权人就该车辆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款优先受偿后,如果剩余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那么超出部分确实应归抵押人所有。这是法律对抵押人权益的保护,也是抵押制度公平性的体现。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