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法27条规定内容-高升律师|法行宝
2025-02-17 劳动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并没有第二十七条。可能你是想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内容,该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裁减人员的相关流程,具体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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