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要求本国优先权后,关于在先申请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您申请的是哪种类型的专利,以及在先申请的具体状态。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如果您要求本国优先权,那么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但有一个例外情况,即如果您要求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作为本国优先权的基础,那么在先申请则不会被视为撤回。
二、其他类型专利申请(如发明、实用新型)
虽然问题主要聚焦于外观设计专利,但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本国优先权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通常,这些类型的专利申请在要求本国优先权时,其在先申请的处理方式可能会根据具体的专利法规和政策来确定。因此,建议您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的专利局或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三、在先申请不能作为优先权基础的情形
此外,还有一些情况需要注意,即某些在先申请是不能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的。这些情况包括:
综上所述,要求本国优先权后,在先申请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您申请的专利类型以及在先申请的具体状态。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非您要求以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否则在先申请将被视为撤回。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专利申请,建议您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的专利局或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