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请假旷工怎么办-何平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劳动纠纷

公职人员请假旷工的处理方式需依据其身份性质来确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 参公人员的处理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对于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人员)旷工的,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2. 处理规定:若参公人员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可给予辞退处理。

二. 非参公人员的处理

  1. 法律依据:对于没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参公人员)因旷工解除聘用合同的问题,应当按照2002年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中“规范解聘辞聘制度”的规定处理。
  2. 处理规定:若非参公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我建议,在处理公职人员请假旷工问题时,首先应明确其身份性质,是参公人员还是非参公人员,然后再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也应注意保障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处理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