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八十七条 未被追诉指的是什么-白国彤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刑事辩护

刑法第八十七条中的“未被追诉”指的是在法定期间内,没有任何机关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或者虽然有机关对犯罪行为进行了追诉,但未完成相应的法律程序。

一. “未被追诉”的定义与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法定期间未被追诉的,应当免除刑罚。这里的“未被追诉”包含两种情况:

  1. 没有任何机关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

    • 在法定期间内,没有任何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行为启动追诉程序,即未立案、未侦查、未起诉、未审判。
  2. 有机关对犯罪行为进行了追诉,但未完成相应的法律程序:

    • 在法定期间内,虽然有机关对犯罪行为进行了追诉,但由于各种原因(如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逃逸等),追诉程序未能完成,导致最终未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

二. 追诉期限的规定

刑法第八十七条还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犯罪的追诉期限:

  1.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意味着,在法定追诉期限内,如果犯罪行为未被追诉,那么超过该期限后,一般将不再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

三. 例外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期限,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犯罪行为经过法定期间,也可以进行追诉。例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另外,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四. 我的建议

对于涉及刑法第八十七条的案件,需要仔细审查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法定最高刑、追诉期限是否已过以及是否存在例外情况等。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