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罪下游运输谋利的处罚,需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一. 针对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采矿权开采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直接用于违法开采的工具、设备以及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并处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市场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采出矿产品或者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市场价值不足十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处罚措施: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人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工具设备、责令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非法采矿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进行刑事处罚。
二. 针对下游运输谋利的行为
法律依据:若下游运输者明知是非法盗采的矿产资源而予以运输谋利,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代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处罚措施:下游运输者若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等刑事处罚。
我建议:对于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及下游运输谋利的行为,应依法严惩,以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生态环境的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民众,切勿参与非法盗采和运输活动,以免触犯法律。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