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的计算确实是基于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社会工龄)来确定的。具体来说:
累计工作时间的界定:累计工作时间指的是职工自参加工作以来的总年限,这包括在各类用人单位的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
年休假天数与累计工作时间的对应关系:
同时,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综上所述,年休假的计算是基于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社会工龄),而非仅考虑在当前单位的工作年限。这一原则由《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并辅以具体的证明方式和计算标准。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