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可以在立案前发送。
在司法行政实践中,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是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明事实、收集证据,要求当事人或相关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提供特定材料的一种法律文书。这种通知书的发送并不严格受限于案件是否已经立案。
例如,在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份公告中,就明确提到了在立案调查前向涉嫌违法的当事人发送《询问通知书》和《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的情况。这表明,在立案前,行政机关为了调查取证,完全可以依法向当事人发送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
因此,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的发送并不以立案为前提,而是根据案件办理的需要和法律规定来决定。如果你收到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无论案件是否已经立案,你都应当积极配合,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以免影响案件的办理和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