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三年,回来后能否担任董事,需具体分析:
法律层面: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如果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三年,且刑罚执行完毕未满五年,则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 若刑罚执行完毕已超过五年,则法律上不再限制其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公司章程层面:
- 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高管任职资格作出更严格的规定。因此,即使法律上允许,如果公司章程中有更严格的限制,如明确禁止有犯罪记录的人员担任董事,那么仍然不能担任。
实际情况考量:
- 除了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要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意见。如果公司股东对有过犯罪记录的人员担任董事有异议,或者认为这会影响公司的形象和业务发展,那么即使法律和公司章程允许,也可能无法担任。
综上所述,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三年的人员,在刑罚执行完毕未满五年的情况下,不能担任公司董事。若刑罚执行完毕已超过五年,且公司章程和股东无异议,则有可能担任。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