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将个人收入叫公司直接打入家人账户收款这种性质构成什么行为-张文律师|法行宝
2025-02-11 公司事务

被执行人将个人收入让公司直接打入家人账户收款,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规避执行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具体分析如下:

一. 可能构成规避执行

被执行人不能通过转移、隐匿财产等方式来规避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将个人收入让公司直接打入家人账户,实际上是在转移自己的财产,以逃避法院的执行。这种行为违反了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也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例如,甲某作为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让公司将其工资直接打入其妻子的账户。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规避执行,因为甲某实际上是在转移自己的财产,以逃避法院对其财产的执行。

二. 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被执行人将个人收入让公司直接打入家人账户,且数额较大,又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例如,乙某作为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法院的判决,但却让公司将其收入直接打入其父亲的账户,以逃避执行。如果乙某的行为情节严重,那么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我建议:被执行人应当按判决、裁定来履行,不得通过转移、隐匿财产等方式来规避执行。如果确实存在困难,应当与债权人协商,或者向法院申请延期履行、分期履行等,而不是采取规避执行的行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