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用家人账户收款规避执行可能构成犯罪。
一.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执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
二. 具体案例分析
案例一:被执行人李某在账户被冻结后,通过使用案外人(其亲人)的银行卡继续进行生意往来款的交易,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二:被执行人丁某在法院冻结其账户后,长期使用女儿微信账户进行日常消费和生意往来,累计支出1000余万元,导致相关案件难以执行到位,被认定构成拒执罪。
三. 法律后果与建议
法律后果:一旦被执行人被判定构成拒执罪,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同时,法院还有权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或拘留等。
建议: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用家人账户收款规避执行可能构成犯罪,特别是当满足主观故意、隐匿财产行为以及情节严重等构成要件时。我建议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义务,避免采取任何规避执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