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的成品鸡爪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具体来说:
结论前置:销售过期的成品鸡爪子,将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详细分析:
法律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于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实际案例:
- 以天津市北辰区倍思乐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原味泡鸡爪”为例,该店因销售过期的“原味泡鸡爪”被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最终,该店被没收违法所得0.5元,并罚款2000元。
处罚措施:
- 没收违法所得:销售过期食品所获得的收入将被没收。
- 罚款: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将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罚款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在货值金额的十倍至二十倍之间。
- 吊销许可证: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禁止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法律建议:
- 作为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
- 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发现并处理过期食品,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 如面临行政处罚,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以争取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销售过期的成品鸡爪子将可能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食品经营者应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