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上遗落手机让司机送回来,给司机钱不属于敲诈。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 拾得遗失物的法律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这表明,司机作为拾得人,有法律义务将手机返还给失主。
二. 给司机钱的行为性质
- 在此情况下,失主为了感谢司机或鼓励其尽快归还手机,主动给予司机一定的报酬,这属于双方自愿的民事行为,并不构成敲诈。
- 敲诈通常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在此案例中,失主给予报酬是出于感激,而非被迫,因此不符合敲诈的构成要件。
三. 法律后果
- 既然给司机钱不属于敲诈,那么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就是合法的。失主和司机可以就报酬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综上所述,出租车上遗落手机让司机送回来,给司机钱不属于敲诈,而是双方自愿的民事行为。我建议失主和司机在协商报酬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