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未成年到夜场上班属于违法还是犯法-喻燕立律师|法行宝
2025-07-02 劳动纠纷

招未成年到夜场上班属于犯法行为。

具体来说,如果招用的是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属于使用童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按照这些规定,用人单位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将面临5000元的罚款,并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时,罚款将加倍。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若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将处1万元罚款,并可能吊销其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如果招用的是已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虽然不属于使用童工,但夜场通常被视为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如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若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还是从遵守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招未成年到夜场上班都是不可取的。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这样的情况,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