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外甥能给姨妈当监护人吗”,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监护人的法定顺序和相关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着明确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首要和法定监护人。只有当父母死亡、没有监护能力或者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才能考虑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按照法定的顺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是兄、姐;之后才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这需要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
在这个问题中,姨妈并不属于法定的监护人顺序之内。然而,如果姨妈愿意担任监护人,并且符合监护人的条件(如有监护能力、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等),同时没有其他更合适的监护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那么她可以向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后,可以担任监护人。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多个有监护资格的人,并且他们之间存在争议,那么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协商或者由相关部门指定监护人。
综上所述,虽然外甥在法定监护人顺序之外,但在特定情况下,姨妈是有可能成为外甥的监护人的,但这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相关部门的同意。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