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案由审判长一人审理并作出判决是不合法的。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而不能由审判长一人独任审理。合议庭是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通过一定的程序组成的审判组织,其成员必须是单数,且不得少于三人。这是为了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避免个人主观偏见对案件处理结果的影响。
具体来说,二审案件的审理程序相对一审更为严格和复杂,需要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因此,由审判长一人独任审理无法充分保障这一程序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合议庭成员可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共同对案件负责,从而确保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二审案由审判长一人审理并作出判决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尽我所能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