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绿灯路口超速36与闯黄灯车辆相撞致人死亡的责任比例问题上,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进行责任划分。
首先,超速行驶和闯黄灯均属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超速行驶和闯黄灯(通常视为未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都可能导致驾驶员对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
其次,责任划分需依据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程度。具体来说:
如果超速行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例如超速严重且直接导致了碰撞,那么超速方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特别是当超速达到50%以上时,通常会被视为严重超速,可能加重责任。
如果闯黄灯行为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例如车辆在进入路口时黄灯已经亮起,但驾驶员仍然选择通过,那么闯黄灯方也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况下,责任将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进行分担。这可能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等。具体比例需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综合判定。
最后,事故责任的具体划分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事故认定书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行为、过错程度、道路状况、天气情况等多种因素,给出客观、公正的责任划分。
因此,在红绿灯路口超速36与闯黄灯车辆相撞致人死亡的情况下,无法直接给出具体的责任比例。责任比例需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双方的行为及过错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如果你对事故责任划分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