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车险公司只提供电子保单而不提供发票并不违法。下面我为您详细解释:
电子保单的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车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保险合同的证明是合法的。
发票的提供:虽然发票是交易的重要凭证,但在车险领域,发票的提供并不是强制性的。车险公司通常会根据客户的需要,在客户要求时提供发票。如果客户没有明确要求,车险公司只提供电子保单也是合理的。
建议与注意事项:虽然只提供电子保单不违法,但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建议您在购买车险时主动向车险公司索要发票。同时,也要妥善保管好电子保单,确保其不会丢失或被篡改。
综上所述,车险公司只提供电子保单而不提供发票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但为了确保交易的透明性和您的权益,建议您在购买车险时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