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工资延迟到1月发放,个税应在2月申报缴纳。
一. 个税申报缴纳时间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二. 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 12月的工资如果在1月发放,那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该工资所对应的个税应当在2月进行申报并缴纳。这是因为个税的申报缴纳是基于工资发放的时间来确定的,即工资在哪个月发放,对应的个税就在次月进行申报缴纳。
三. 举例说明
- 例如,如果某公司在1月10日发放了12月的工资,那么该公司应当在2月15日之前,将12月工资所对应的个税申报并缴纳至国库。
综上所述,12月工资延迟到1月发放时,个税应在2月进行申报缴纳。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