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还需赔偿吗-何翔律师|法行宝
2025-06-26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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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它旨在为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时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当职工发生工伤并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时,大部分费用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这包括医疗费用、伤残待遇、生活护理费、工亡待遇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然而,尽管有工伤保险的存在,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具体来说,这些情况包括:

  1.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如果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他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部分费用需要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对于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如果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那么需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且需要按照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还需要补足差额。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并且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将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本应承担的费用以及单位本应承担的费用。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对鉴定结果不服并申请重新鉴定,那么重新鉴定费也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基数全额缴纳工伤保险,或者未在三十天内及时申请工伤,那么由此产生的费用也需要由用人单位来负担。

综上所述,买了工伤保险后,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仍然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工伤保险虽然能够转移用人单位的部分用工风险和经营风险,但并不能完全覆盖所有费用。因此,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仍然需要谨慎行事,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