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2024年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忘记了填报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不用担心,您仍然有机会进行补充填报并享受相应的扣除。
首先,您需要明确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根据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具体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需要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且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这里的被赡养人指的是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接下来,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补充填报。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提交后,您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被纳入年度汇算中,并可能影响您的应退税额或应补税额。因此,请务必确保所填信息的准确性。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有一定的办理时间限制。通常,汇算办理时间会在次年的一定期限内截止(如2024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的办理时间将于2025年6月30日截止)。因此,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补充填报和相关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