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给钱犯法吗
2025-06-25 劳动纠纷

试用期不给钱是犯法的。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时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付出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也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试用期不给工资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构成了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在此情况下,可以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处理;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程序来追讨应得的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总之,试用期不给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在必要时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