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试用期不给钱是不合法的。以下是详细的分析:
一. 试用期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
二. 试用期离职时的工资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版)》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用人单位也有义务支付其应得的工资。
三. 劳动者的解除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自由选择权,同时也暗示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应按时支付工资,否则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约定试用期不给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试用期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