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工伤保险没有报销那部分医药费应该谁承担-杨文献律师|法行宝
2025-06-24 劳动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受了工伤工伤保险没有报销那部分医药费应该谁承担”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工伤赔偿和保险报销的复杂问题。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工伤保险不报销的医疗费部分,其承担主体通常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情况和对应的责任承担方:

  1. 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

    •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职工工伤后部分医药费用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报销,那么这部分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直接影响了职工享受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因此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 合理且必要但超目录费用:

    • 在工伤治疗过程中,有些药品或诊疗项目虽然不在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内,但却是治疗工伤所必需且合理的。这种情况下,该部分费用一般也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因为职工是因工作受伤而接受治疗,从保障职工权益的角度出发,只要是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即使超出报销范围,用人单位也应承担支付责任。
  3. 职工自身特殊需求导致:

    • 如果工伤职工出于自身非治疗必需的特殊要求,产生了不报销的医药费用,如要求使用进口的、价格昂贵且并非治疗所必须的药品,而存在国产同类可报销药品时,这部分超出正常治疗需求的费用则应由职工自己承担。这是因为职工的个人选择超出了合理且必要的治疗范围,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不应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4. 特殊情况:

    • 如果工伤是因劳动者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或自杀导致的,那么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承担工伤保险不报销的医疗费部分。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不符合这些标准的费用,则由劳动者自行承担。这一原则确保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同时也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责任边界。

综上所述,工伤医药费中不报销部分的承担方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既要考虑用人单位的过错和责任,也要考虑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职工的个人选择。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劳动仲裁机构,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公正、合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