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继续承包三十年,以前死去的人的地是否收回”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基于集体土地所有权而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种权利在承包期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或调整承包地。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承包期内土地经营权的继承:
承包地的收回情况:
“三十年不变”政策的理解:
综上所述,当承包户中的某个成员去世时,其承包经营权并不会被收回。只要承包户的其他成员还在,并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那么他们就可以继续享有承包经营权,并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使用和管理承包地。因此,对于“土地继续承包三十年,以前死去的人的地是否收回”的问题,答案是:不会收回。